勞思光原典選
|
新編中國哲學史
【註】:我們著手整理哲學理論的時候,我們首先有一個基本了解,就是一切個人或學派的思想理論,根本上必是對某一問題的答覆或解答。我們如果找到了這個問題,我們即可以掌握這一部份理論的總脈絡。反過來說,這個理論的一切內容實際上皆是以這個問題為根源。理論上一步步的工作,不過是對那個問題提供解答的過程。這樣,我們就稱這個問題為基源問題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一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79,增訂五版,頁15) 【註】:掌握了基源問題,我們就可以將所關的理論重新作一個展示,在這個展示過程中,步步都是由基源問題的要求衍生的探索。因此,一個基源問題引出許多次級的問題;每一問題皆有一解答,即形成理論的一部份。最後一層層的理論組成一整體,這就完成了個別理論的展示工作。這種工作分別地做若干次,我們即可哲學史中各家各派的理論展示出來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一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79,增訂五版,頁16) 【註】:然則孔子如何發展其有關「禮」之理論?即攝「禮」歸「義」,更進而攝「禮」歸「仁」是也。通過此一理論,不唯本身不同於儀文,而且「禮」之基礎亦不在於「天」,而在於人之自覺心或價值意識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一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79,增訂五版,頁112) 【註】:「自我問題」本為哲學之基本問題,亦是一理論性極高之問題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一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79,增訂五版,頁147) 【註】:欲了解孔子對「自我問題」之態度,主要可通過其對各種價值之論說而作觀察,蓋一學說中所最強調之價值,必代表立說者對自我境界之主張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一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79,增訂五版,頁147) 【註】:自我境界之有種種不同,乃一無可爭辯之事實。茲依一設準,將自我境界作以下劃分: (1)形軀我—以生理及心理欲求為內容。 (2)認知我—以知覺理解及推理活動為內容。 (3)情意我—以生命力及生命感為內容。 (4)德性我—以價值自覺為內容。 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一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79,增訂五版,頁148—149) 【註】:就規模而論,孔子之學確是一宏大貫徹之文化哲學。但就純哲學問題說,則此一切肯定能否成立,必視一基本問題能否解決,此即「自覺心」或「主宰力」如何證立之問題。孔子雖透露對此基本問題之看法,但并非提出明確論證。此是孔子所遺留之第一重要問題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一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79,增訂五版,頁157) 【註】:孟子之學說以心性論及政治思想為主要部門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一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79,增訂五版,頁162) 【註】:心性論又可分數點言之: (一)性善與四端說—價值根源與道德主體之顯現 (二)義利之辨—道德價值之基本論證 (三)養氣與成德之工夫—道德實踐問題 此中以性善論為中心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一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79,增訂五版,頁162—163) 【註】:孟子雖認為主體性能創造歷史,但并非以為主體性必須在此一層面上方完成其價值。蓋孟子所持之「心性論」立場,終以內在意義之德性為價值所在,一切外在意義之創造顯現,皆只視為此德性之展開。此種展開,有固甚佳,無亦不礙德性本身之價值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一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79,增訂五版,頁191) 【註】:孟子之思想,以心性論為中心;落至政治生活上,乃形成其政治思想。宇宙論問題及形上學問題、皆非孟子留意所在。故談及「天」時,最重視有關政治問題一面之說法;但其理論立場則是以「民心」釋「天意」;故并非提高「天」對政治生活之重要性,實是削減「天」觀念之分量。其次,古代流行之「人格天」觀念,在孟子語言中亦有時出現,但與其主要思想無甚關聯。此點正與孔子在論語中用語之情況相似。此外,偶有以「天」作為「本然理序」之說法,此即本節所論者。此種說法雖似重視「天」之地位,但仍與以「天」為形上實體之說大異。另一面,孟子之心性論,全建立在「主體性」觀念上,無論其論證強弱如何,處處皆可以離開「形上天」之假定而獨立。則「天」觀念在孟子思想中并無重要地位,似亦無疑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一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79,增訂五版,頁202) 【註】:總之,當吾人取哲學史之角度,而詳審資料及史實時,實不見「天」觀念在孟子思想中有何重要地位;純就理論關聯看,孟子之說亦并不須涉及「形上天」。依此,吾人即可說,「天」觀念在孟子思想中,只是一輔助性觀念;倘除去此觀念,孟子之主要理論并不受影響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一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79,增訂五版,頁202) 【註】:孔孟儒學,原以心性為主。此一心性論問題,可用孟子之「性善」二字標示之。此問題本含有兩部份;一部份涉及價值與道德之解釋,另一部份則涉及人性之了解。孟子將價值德性之源,安立於主體之自覺上,故「善」源於人之自覺性,即傳世之「性善論」是也。漢儒昧於心靈之自覺義,只在一粗陋宇宙論架構中,處理哲學問題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二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85,增訂八版,頁10) 【註】:儒學自始即為一「生活之哲學」;由孔孟之努力,此「生活之哲學」逐漸進展而成為「德性之哲學」;其系統甚大,造境甚高,然獨缺一宇宙論。嚴格言之,「宇宙論」本為一種幼稚哲學思想;儒學最初無宇宙論,並非一缺點,實為一優點;蓋正因無此種幼稚思想,儒學始能直見自覺心之大本,德性之真源。然而,人類心靈之幼稚傾向,亦為不可免者;故在荀子之後,心性之本義不明;從事儒學者各入歧途。其中遂有尋求宇宙論者,而陰陽五行之說遂漸漸侵入此類儒生心念中。及至另有歷史機緣相助,此種對宇宙論之尋求,遂乘勢而以儒學正統面目自居,此所以漢儒背孔孟心性之精義,而取陰陽五行之妄言也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二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85,增訂八版,頁13—14) 【註】:漢儒思想之特色,為其「宇宙論中心之哲學」;具體言之,即是一切歸於一「天」;以此說明一切存在及關係,亦據此以立價值標準。此與先秦孔孟之「心性論中心之哲學」,殊異甚顯。漢以後之儒者,雖以宗孔孟為名,但實際上對於雜取陰陽五行等原始觀念之漢儒理論,亦常盲目接受,不知其方向實大悖孔孟本義。然漢儒之「宇宙論中心之哲學」,不僅就歷史意義說,是違離孔孟者,且在理論意義上亦是一退化墮落;蓋所謂德性及價值問題,決不能訴於存在或存有領域。以宇宙論觀念為基礎而建立之任何價值理論,本身皆必屬粗陋虛弱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三上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82,七版,頁3) 【註】:佛教之宗教面,本書中不能涉及。就其哲學面言之,則佛教哲學是一與先秦儒學不同之心性論哲學;其精采處皆落在價值問題上。中國學者在面對佛教之壓力時,由其教義中之強點,即看出漢儒傳統下「宇宙論中心之哲學」之根本弱點。故在唐末,學者如韓愈,李翱等,皆以拒佛之立場而初步嘗試脫離漢儒思想;蓋欲與佛教之價值論爭短長,即不能不拋棄「宇宙論中心之哲學」,而歸於「心性論中心之哲學」。就理論層級說,「宇宙論中心之哲學」本身屬於幼稚思想,無法與佛教之心性論抗衡;此是客觀限制。此限制一旦進入人之自覺,則拋開宇宙論而重看價值問題,即是不可免之事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三上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82,七版,頁4) 【註】:成熟階段即心性論重建之階段,此一工作始於南宋之陸九淵,而最後大成於明之王守仁。陸氏首重「心」觀念,即由「存有」歸於「活動」,由對峙於客體之主體昇往最高主體性。陽明主「良知」之說,最高主體性乃由此大明。至此,宋明儒學進至高峰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三上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82,七版,頁5) 【註】:宇宙論與形上學之差異,在於形上學之主要肯定必落在一超經驗之「實有」(Reality)上;建立此肯定後,對於經驗世界之特殊內容,可解釋可不解釋。即有解釋,亦只是其「形上實有」觀念之展開。此「實有」本身之建立並不以解釋經驗世界為必要條件。而宇宙論之主要肯定,則落在經驗世界之根源及變化規律上;此種根源及規律雖亦可視為「實有」,但非超經驗之「實有」。其建立根據每與經驗世界之特殊內容息息相關。故宇宙論之型態,依哲學史觀點說,較形上學型態為幼稚。但宇宙論與形上學又有一共同點,此即以「客體性」或「存有性」為第一序觀念,而不以「主體性」或「活動性」為第一序。因此,皆與以「主體性」為歸宿之「心性論」不同。 【註】:依一系說之觀點論之,宋明儒學運動可視為一整體,其基本方向是歸向孔孟之心性論,而排斥漢儒及佛教;其發展則有三階段,周張,程朱,陸王恰可分別代表此三階段。若就各階段之中心觀念言,則第一階段以「天」為主要觀念,混有形上學與宇宙論兩種成分;第二階段以「性」或「理」為主要觀念,淘洗宇宙論成分而保留形上學成分;第三階段則以「心」或「知」為主要觀念,所肯定者乃最高之「主體性」,故成為心性論型態之哲學系統。其中朱熹地位特殊,乃綜合前二階段之思想家;然在此發展過程中,仍應劃歸第二階段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三上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82,七版,頁50—51) 【註】:佛教自釋迦以來,皆視當前世界為虛妄所生。因此,說千萬法門,本旨不外捨離世界以求主體之超離自由。以佛教詞語表之,即「脫生死海,證大涅槃」是也。此種捨離世界之觀點,今即可稱為「否定世界」之態度。此所謂「否定」原重在價值意義一面,但至唯識妙有之教義興起後,遂有一現象論補充之;其「否定」遂兼有認知意義之論據。 【註】:自濂溪至於晦翁,如前所論,其說頗有演變,然就肯定世界一問題言,則有一共同點。此即:不就主體觀念建立肯定,而就存有觀念建立肯定是也。如此建立肯定時,簡言之,即對「價值」作一「存有論意義之解釋」(Ontological
Interpretation)。然後據之以斷定「世界」之為「有價值」。 【註】:然言「本性」之「實現」時,若只就一一性或理、與其相應之事觀之,則似無困難。若就眾多之本性彼此間之關係觀之,則有極嚴重之困難在。此困難可稱為「本性實現中之衝突問題」。 【註】:「本性觀」雖較「天道觀」為簡淨明白,不受宇宙論因素之干擾,但其理論效力不足自立。所具之兩類困難 — 即「實現問題」與「存有地位問題」— 皆必須轉賴一「心」或「主體」之觀念以求解決,則不難看出,就理論標準方面言之,「本性觀」之理論效力,低於「心性論」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三上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82,七版,頁61) 【註】:在時間次序上,最早出之周張之說,距孔孟原旨最遠,理論效力亦最弱;伊川所代表之學說,擺脫宇宙論而較近孔孟,然亦未能歸於心性;其理論效力遂受兩種內在困難所限;至陸王則經長期之醞釀而出現第三階段之新儒學,最近孔孟亦最具理論效力。則合而觀之,自宋至明之儒學思想,可視為一整體之運動,以歸向孔孟原旨為目的,以層層加強理論效力為演進之主脈;運動本身可分階段,但畢竟仍是一運動。且在時間次序上,愈在後者,適能較滿足原始目的之要求,較能達成理論之穩固,恰與歷史標準及理論標準相配。則吾人無良好理由將此一運動之整體性破壞,而強分數系。此所以應持「一系說」也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三上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82,七版,頁61—62) 【註】:「天道」之基本特性,原在於表存有與價值之合一。但嚴格言之,此種「合一原則」既不顯現於當前之世界中,亦不表思想上之必然性;所謂「合一」,即落在「善」在「存有」中實現說。但此「實現」,既非實然,亦非「必然」;至多仍只為一意志之要求,或理想信仰所寄之方向。作為一方向看,「天道」之「存有地位」即只能取「主體活動義」,換言之,所謂「天道」只是主體自己自立自定之方向,並無離主體而獨立之實有性;因若不如此安立,則「天道」之說即處處成為不可解。然若如此安立,則「天道」又無「心性」外之地位可說。則「天道觀」如何能較「心性論」具更高價值?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三上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82,七版,頁69—70) 【註】:至此,顯然「天道」本身之「存有地位」,即只能歸於「應然」。而所謂「應然」,不能不植根於主體性或主宰自覺中。換言之,「天道」仍只能是一理想方向,或一信仰;如康德所謂之「設準」。則此種「天道」觀念,仍只能是「心性論」下所定立之觀念;既無獨立地位,何能達成「心性論」所不能達成之「價值」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三上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82,七版,頁70) 【註】:其一是:倘「天道」只是由「心性」推繹而出之觀念,則在理論上,「天道」本身即無所謂「實有性」;如此則不能有所謂「天道觀」,因不能離「心性」而獨立也。更重要者,是「心性論」畢竟有何理論必要須立一「天道」?「天道」若只依「心性」而成立,則此無「實有性」之「天道」,即成為一「空名」,除產生許多理論糾結外,並無正面功用;因言「天道」者所認定之種種屬於「天道」觀念之功用,皆可收歸「心性」本身,即無理論根據多立一觀念。 【註】:在通常用語上,「存有論」(Ontology)本亦被視為所謂「形上學」(Metaphysics)之一部。本章所取,則是一特殊用法。所謂「存有論」之立場,專指以萬有實際上皆已受「理」之決定為特色;而所謂「形上學」之立場,則指在萬有之外肯定「理」而不重視理之「已實現於萬有」一義而言。此點順便說明,以免學者誤會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三上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82,七版,頁84) 【註】:形上學之立場,即接近於「本性論」(上文已述其要旨)。「本性論」與「天道觀」之不同,在於「本性」雖為實有,但並不必然是「已實現者」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三上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82,七版,頁84) 【註】:濂溪舊說,乃以形上學及宇宙論混合而立者,故在哲學模型上看,是一「天道觀」系統,即所謂由「天道」以下貫「人道」之系統。蕺山所立之「合一觀」,則萬有合於一「心」,在哲學模型上看,是一「心性論」系統,正承陽明路數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三下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84,增訂八版,頁619) 【註】:從哲學史觀點講,陽明所代表之「心性論」模型之哲學,至蕺山已發揮至極。(勞思光著《新編中國哲學史•三下》,三民書局,台北市,民84,增訂八版,頁621)
思辯錄(東大圖書公司1996年1月初版)
自序 我自己的哲學生命歷程有些內在的特色,使別人不容易瞭解。這一點,我自己在五十歲以前也未曾明確地察覺到﹔後來漸漸察覺,卻也從未在任何文字中談及。現在,東大圖書公司出版這本思辯錄,以近作集為副題,使我想起當年閒話,正可順便對這點自我了解略作陳述。(自序) 我現在要說最後一個論點,即是:哲學思考,作為反省思考看,在文化活動的世界中,可有認知功能或引導功能。(頁17) 中國哲學作為一整體看,基本性格是引導的哲學。中國傳統中有許多哲學學派,但除了極少數例外,他們的學說全是引導的哲學。為了弄得更清楚一點,我想先對這裡「引導的」(Orientative)一詞的用法稍作解釋,然後再舉歷史上的實例為證。 當我們說某一哲學是引導性的,我們的意思是說這個哲學要在自我世界方面造成某些變化。為了方便,我們可以提出兩個詞語,即「自我轉化」與「世界轉化」。這兩個詞語可涵蓋中國傳統中哲學的基本功能。(頁18~19) 道德哲學在各個不同的文化傳統中,都有不同的研究成果。但是,基本上所涉及的課題則不外三個層面: 第一是:道德理論的層面 第二是:道德境界的層面 第三是:道德教育的層面 廣義的道德哲學,也應該籠罩這三個層面。 在第一層面上,主要涉及的是知識系統﹔在第二層面上,主要涉及的是內在意志的鍛鍊和轉化﹔在第三層面上,則主要是涉及社會風氣和個人生活態度。這三層面彼此間可以有種種複雜交錯的關係,但基本上各成一領域。(頁40) 由對道德觀念的意義與指涉開始研究,再層層吸入其他有關的題材,結果便產生了許多道德理論。例如,為了解釋「善」的意義,人們可以建構一套宇宙論,一套形上學或某種本體論系統。另一方面,為了解釋道德觀念的特性,人們又可以轉向道德語言的研究,而建立一套套的「後設倫理學理論」(Meta-ethical Theories)。我們今天縱觀古今中西各種道德理論,真可以說是洋洋大觀。 可是,這樣繁多的道德理論,畢竟只代表我們對道德的知識。道德哲學的原始不只是一個知識問題。我們還有第二層面的道德境界問題。 「道德境界」與「道德理論」之不同,追本溯源,實在是「智性」與「意志」兩種能力的界域問題。(頁42) 今天,我們如果順著西方學院風尚來講道德哲學,則可以說幾乎全部研究工作都屬於對道德的知識。至於意志的轉化或純化問題,在西方世界大致都交給宗教了。至於東方情況就大不相同。尤其就中國儒學而論,講到「成德之學」,意志的鍛鍊與純化正是這種「學」的主要部分。(頁43) 具體生活中的道德問題,明確地說,就是「如何使常人在日常生活中獲得道德意識的引導力量」的問題。放寬一點講,我將這個層面的道德問題稱為「道德教育」的問題﹔(頁44) 「義」與「性」是儒家道德理論的基本觀念,由此衍生出的理論系統則有漢儒的宇宙論,唐末至北宋興起的混合宇宙論與形上學的系統,以及偏重形上學的系統等等。(頁45) 第二層面即是前面說過的「道德境界」的層面。它與前一層面不同,由於它基本上涉及意志活動。儒學其實一向將意志的純化看成為學的主要目的﹔換句話說,就是特別重視道德境界問題。從孔孟到宋明諸儒,這一點可說是不變的通義。在原始教義中,與意志純化問題相應的是「仁」觀念。後世發展的結果,救生出一個特殊部門──即是「工夫論」。 「工夫論」是儒學特有的哲學。在西方道德哲學中,這一部門可說是從未建立。印度的佛教教義中倒有與此類似的部份,但那裡面含有宗教的信條,又與儒學工夫論很不同。所以,談到工夫論,我們就更進一步儒家道德哲學的特色。(頁46) 總之,「道德理論」與「道德境界」兩層面,合起來看,可說是儒家道德哲學在學院意義上所涉的總範圍。(頁48) 我自然不會輕視儒學的形上學或工夫論,但我深信儒學對社會文化的引導功能,是我們要特別注意的,因為這是儒學前途的興衰關鍵。(頁53~54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