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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非老學

上海交通大學哲學系杜保瑞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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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名稱:<韓非子>

韓非子解老喻老兩篇對老學的援引與錯解

 學習目標:

1.認識韓非子的生平

2.認識法家學說的基本要義

3.認識韓非子對老子的繼承與思想的差異

4.比較<淮南子道應篇>對老子哲學的詮釋與韓非子之不同處。

 

參考書目:

 

中國哲學史〔第一卷〕 勞思光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

 

中國哲學原論原道篇〔貳〕 唐君毅 臺灣學生書局(第十六、十七章)

 

中國哲學發展史〔先秦〕 任繼愈主編 北京人民出版社

 

中國哲學史新編〔第二冊〕 馮友蘭 臺北藍燈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

            民國八十年十二月出版

 

中國思想史 張豈之 臺北水牛出版公司 民國八十一年六月一日初版

 

參考引文:

 

法家思想:

 

「法家之學,其原在政事中之有刑法度數。然此政事中之有刑法度數,又與人之社

會政治組織俱始,非即法家之學。中國之法家之學,或謂原于子產之鑄刑法于鼎,

或謂原于李悝治盜之有法經。此或可謂明文規定之法之始.然尚不可謂之為法家之

學。申不害言術,商鞅言法,慎到言勢,乃始各以政治上之一基本觀念為中心以言

政,乃可謂法家之學之始。韓非子合法術勢為言,更標賞罰為人君之二柄,乃有系

統化之法家理論。至于商君書管子之書,則非管子商君所著。二書之文,亦皆不如

韓非子之善于持論,而有立有破者之深刻。今存商君書,純為言農戰等富強之術。

管子書乃後人所集輯之道法家言所成之一叢書,其集輯之時,蓋在秦漢之際或漢初

,乃意在兼綜諸家義,以言政治之道者。然不能代表純粹之法家。韓非子之言雖要

在論政,然其論政,乃本于其對人生文化社會政治,有一基本之看法與態度。其對

其前之儒道墨諸家之學術,雖有所取,而斥破之言尤多。故足以自成一家之言,亦

代表一種形態之人生思想與政治思想。故今特加標出而論之于下。」(唐.原道篇

貳、506)

 

韓非子生平:

 

「韓非者,韓之諸公子也;喜刑名法術之學,而其歸本於黃老。非為人口吃,不能

道說,而善著書,與李斯俱事荀卿。斯自以為不如非。非見韓之削弱,數以書諫韓

王,韓王不能用。於是,韓非疾治國不務脩明其法制,執勢以御其臣下、富國強兵

;而以求人任賢,反舉浮淫之蠹,而加之於功實之上,以為儒者用文亂法,而俠者

以武犯禁。寬則寵名譽之人,急則用介胄之士。今者,所養非所用;所用非所養。

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;觀往者得失之變,故作孤憤,五蠹,內外儲,說林,說難

十餘萬言。然韓非知說之難,為說難書甚具,終死於秦,不能自脫...人或傳其

書至秦,秦王見孤憤,五蠹之書,曰:嗟乎,寡人得見此人,與之游,死不恨矣。

李斯曰:此韓非之所著書也。秦因急攻韓。韓王始不用非,及急,迺遣非使秦。秦

王悅之,未信用。李斯姚賈害之,毀之曰:韓非,韓之諸公子也。今王欲並諸侯。

非終為韓,不為秦;此人之情也。今王不用,久留而歸之,此自遺患也。不如以過

法誅之。秦王以為然,下吏治非。李斯使人遣非藥,使自殺。韓非欲自陳,不得見

。秦王後悔之,使人赦之,非已死矣。」(《史記》<老莊申韓列傳>)

「韓非約生于公元前280年(周赧王三十五年),死于公元前233年(秦王政

十四年)。《史記•老莊申韓列傳》說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。」(任.先秦、

730)

 

韓非子的法家思想:

 

「韓非強調法、術、勢三者互相結合。法,就是成文法,『法者,編著之圖籍,設

立于官府,而布之于百姓者也。』(《難三》)術,就是君主駕馭臣民的權術,『

術者,藏之于胸中,以偶眾端而潛御群臣者也。(同上)勢,就是勢位,指國君的

威勢,即政權,『勢者,勝眾之資也』,(《八經》)『主之所以尊者,權也。』

(《心度》)」(任.先秦、731)

 

韓非子對老子思想的繼承與差異:

 

「韓非改造和發揮老子『道』的思想,作《解老》和《喻老》。《史記•老莊申韓

列傳》說他『喜刑名法術之學,而歸其本于黃老。』說明韓非和道家的思想淵源。

但也有人對《解老》《喻老》兩篇著作是否韓非所作,表示存疑。如胡適在《中國

哲學史大綱》中即曾說:『大概《解老》《喻老》諸篇另是一人所作』,不是韓非

作品。郭沫若在《十批判書》中說,《解老》和《喻老》可能不是一個人所作,因

為兩篇的筆調、思想對于老子語的解釋都不相同。《解老》與儒家思想接近,可能

不是韓非著作,而《喻老》一篇則與《韓非子》一書體系相符合,應是韓非著作。

范文瀾在《中國通史》第一冊中說:『韓非推崇老子,全書多引《道德經》語,但

老子宗旨在柔弱無為,韓非卻主張剛強有力。《解老》《喻老》兩篇,闡發道德本

意,語甚詳盡,但其中無一語說及無為柔弱,可見韓非僅取老子的法術,並不取老

子的宗旨。』」(任.先秦、743)

 

「韓非的自然觀,表現在他對於《老子》的自然觀的改造,表現在他所作的《解老

》、《喻老》兩篇中。《解老》是他講說《老子》書中的道理。《喻老》是他用實

際的事例說明《老子》書中的道理。」(馮.第二冊、472)

 

「有人認為,《解老》、《喻老》並非韓非所作。《韓非子•五蠹》反對所謂「微

妙之言」,《忠孝》反對所謂『恬淡之學』、『恍惚之言』。《老子》說:『古之

善為士者,微妙玄通,深不可識。』又說『道之為物,惟恍惟惚。』。可見《老子

》的學說,正是『微妙之言』、『恍惚之言』。」(馮.第二冊、472)

 

「其實,韓非在《解老》、《喻老》這兩篇中所解釋的《老子》,既不『恍惚』,

也不『微妙』。《解老》是與《管子》四篇(《白心》、《內業》、《心術上、下

》),即稷下黃老之學相通的,把精神解釋為一種細微的物質──『精氣』。《喻

老》用生活中的實例說明《老子》,以見《老子》中的原則都是生活經驗的總結。

這種唯物主義的、注重實際的思想,跟《韓非子》中的別篇是一致的。這兩篇中,

所表現的唯物主義自然觀,正是他的進步的社會思想的根據。」(馮.第二冊、4

72)